大理物流枢纽国际信息平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理物流枢纽国际信息平台已由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祥发改投资【2024】91号文批复)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
2.2 建设 2.3 项目概况:新建智慧物流大脑1套,数字仓储运输一体化平台1套,智慧物流园区安消一体化平台1套,多式联运智慧物流平台1套,供应链管理平台1套,大宗电商平台1套,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1套(包含智慧物流园区全光网络和5G专用网络、智慧物流调度指挥中心),系统集成安装工程1项,智慧物流园区线路租赁1项。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4739.61万元,工程费12933.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701.02万元(包含装修改造工程费392.33万元、设备安装工程费2022.09万元、软件定制开发服务费3286.60万元)、设备(硬件及成品软件)购置费7232.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05.95 万元。 2.4 招标范围:大理物流枢纽国际信息平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具体如下: 2.4.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初步设计内容及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实施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信息基础设施-物流园区全光网络组网)、工程装修改造(信息基础设施-智慧物流指挥调度中心、滇西国际物流数据平台-数据机房),软硬件系统(信息基础设施-智慧物流指挥调度中心、滇西国际物流数据平台-智慧物流大脑、数字仓储运输一体化平台、物流园区安消一体化平台、多式联运及商贸应用)] 的施工阶段的实施方案设计及专业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 配合完成相关报批、审批手续,并承担设计协调工作、相关实施方案设计评审、设计缺陷责任及相关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图纸备案的全部工作。 (3)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按甲方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4.2工程施工 (1)施工范围:经审批合格的实施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装修改造(信息基础设施-智慧物流指挥调度中心、滇西国际物流信息平台-数据机房)、设备安装(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移交、运维等)、软件定制开发(软件定制开发、测试、试运行、验收、移交、运维等)、集成服务(整合硬件、软件、网络等组件构建统一系统服务)等。 (2)完成本项目所有实施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提供工程预算、竣工结算及竣工图等全套竣工资料)。 2.4.3设备(硬件及成品软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设计范围内的设备(硬件及成品软件)采购、运输装卸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7个月(包含设计周期2个月),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时间起计算。 2.6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发包人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等,成果文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保证设计质量,对提供的所有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终身质量责任; 2.6.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软件工程产品质量》(GB/T16260),核心业务系统达到三级等保要求,满足工程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其他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3设备(硬件及成品软件)质量标准:所提供的设备产品(含零配件等)是全新的,质量必须达到、行业、地方等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及项目使用功能,达到高效、先进和实用的要求。 2.7施工安全要求:符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满足工程相关安全标准及其他现行的施工安全标准的要求,杜绝安全事故。 2.8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及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凭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3.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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