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5/18-QT-519)
一、 招标条件
江苏华电洪泽20万千瓦级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地面电站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套200MW×4h(暂定)非补燃式压缩空气储能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工程勘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天内完成可研设计。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建设期技术咨询-洪泽20万千瓦级压缩空气储能地面电站可研服务(CHDTDZ065/18-QT-51901):江苏华电洪泽20万千瓦级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的测绘、勘察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中地下盐穴地质研究、地下盐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工作招标人已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配合招标方开展项目环评、能评、水资源论证、接入系统、水土保持等各类专题报告的技术对接和协助审查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后续项目相关招标采购技术文件的编制;投标人为本项目整体(包含地面电站、地下盐穴两部分)可研报告审查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工作的牵头单位,配合组织召开可研报告的评审会(包含招标方内部审查会和外部专家审查会),承担审查期间的服务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期技术咨询-洪泽20万千瓦级压缩空气储能地面电站可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20万千瓦级及以上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服务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业绩(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可以作为其勘察设计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