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49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厂区各建筑物顶防水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32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60日内完成施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生产运营-厂区各建筑物顶防水升级改造(CHDTDZ079/18-QT-49501):对各建筑物屋顶女儿墙破损、开裂部位采用挂网工艺使用砂浆修补。屋顶修复原有屋面基层,原有SBS防水卷材需拆除部分由招标方确定。屋顶破损部位采用砂浆进行修补,保证屋面坡度,确保排水畅通。将屋面垃圾、灰尘清理干净,重新铺设PVC防水卷材。屋顶所有障碍物(如大字、空调等设施)在卷材铺设前全部拆除,铺设完成后原位恢复,破坏防水卷材处修补。厂区各建筑物屋顶防水升级改造项目共铺设26891平方米。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厂区各建筑物顶防水升级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工业建筑屋面防水施工业绩,并提供支撑性材料(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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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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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