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5/18-QT-51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 相关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第6次江苏华电扬州发电 2025-2027年度副产品系列运维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台330MW燃煤发电机组、2台475MW燃气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2年,暂定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2025-2027年度副产品系列运维服务项目(CHDTDZ065/18-QT-51201):江苏华电扬州发电 副产品系列运维服务范围内的除灰系统运行、除灰检修维护、副产品外卸操作、清淤清运清扫及招标方要求的其他辅助工作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2025-2027年度副产品系列运维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生产设备运行或检修维护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项目内容或范围、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必要时查看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