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QT-346)
一、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 车辆租赁服务年度(两年)框架采购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按项目实际规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物流运输-车辆租赁服务年度(两年)框架(CHDTDZ118/17-QT-34601):车辆租赁服务年度(两年)框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流运输-车辆租赁服务年度(两年)框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证明》需提供清晰证明文件; 8.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份对公车辆长期租赁业绩(租赁协议期不小于1年,协议期内累计车辆租赁费用的发票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协议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和发票,包括合同/协议封面(或合同/协议首页)、合同金额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发票、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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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