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3/18-QT-011)
一、 招标条件
浙江华电衢州乌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装机容量298MW(2×149MW),三等中型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筹建期12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43个月,工程完建期2个月,工程总工期45个月。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服务期57个月(含完建期2个月,完工结算18个月),计划服务期限暂定为2025年6月30日起至2030年03月30日,具体时间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CHDTDZ023/18-QT-01101):浙江华电衢州乌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范围内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完)工结算阶段等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200MW及以上水电站工程(含抽水蓄能)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业绩(单个合同应至少包含工程变更及索赔审核、工程总结算报告编制、标段完工结算审核3项内容)。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合同签订时间、服务范围、装机容量等真实性和符合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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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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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