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5/18-ZB-002)
一、 招标条件
牛都 2025年生态机组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1X900k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总工期7个月,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设计方案审查,6个月内完成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牛都2025年生态机组建设项目EPC总承包(CHDTDZ005/18-ZB-00201):除业主提供的管道式生态水轮发电机组、10kV电缆外,包括但不限于生态放水进口闸门及启闭机改造,生态发电引水管与旁通管改造,生态机组安装平台、尾水槽及机组检修起重设施建设,副厂房建设,电气工程,进厂公路检修与临时工程等确保完成生态机组建设投产发电的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一揽子工作以及招标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牛都2025年生态机组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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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