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流体碳素无缝钢管(招标编号:NWZ250522-0137-077912)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流体碳素无缝钢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高压锅炉碳素无缝钢管 | 1.000 | 批 |
2 | 流体碳素无缝钢管 | 1.000 | 批 |
3 | 管线钢无缝钢管 | 1.000 | 批 |
4 | 镀锌无缝钢管 | 1.000 | 批 |
5 | 化肥用碳素无缝钢管 | 1.000 | 批 |
6 | 低中压锅炉碳素无缝钢管 | 1.000 | 批 |
7 | 裂化碳素无缝钢管 | 1.000 | 批 |
8 | 国外标准碳素无缝钢管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母公司的销售部门或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可代表其母体企业进行投标,母公司数据等可作为评标依据,需提供母公司出具的有关证明或授权文件。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2024年12月期间内流体无缝管及高压无缝管的供货业绩不低于5000吨(提供业绩表以及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合同中须带有可以分辨产品物资类别的描述)。附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扫描件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2)投标人需提供生产装备及产能的证明材料:热轧无缝钢管产能≥20万吨/年,热轧机组不少于2条。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物资保供能力,承诺满足下述条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1)无论批量大小均按要求及时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随货附带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将物资按订单分别包装或注明,做好货物交接记录。(2)紧急需求在接到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提供紧急保供预案。(3)执行绿色环保相关要求,送货车辆应满足国V排放标准及以上(如有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4)入围供应商须根据现场供货进度及招标人需求派出1-2人进入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服务。(5)生产商必须在其生产许可证范围内供货。 (2)投标商使用的管坯应为宝钢、兴澄特钢、中天钢铁、沙钢、淮钢特钢、南钢、大冶特殊钢、江苏长强钢铁等国内骨干钢铁企业生产。如投标商具备管坯自产能力,管坯质量达到与上述钢铁企业处于同一水平,可使用自产管坯。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因设计裕量或变更及生产计划的变更与取消时,供应商应及时回收买方的工程余料和积压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使用余料和积压,余料和积压应具备未经使用、质量完好、资料齐全、存储规范的回收条件,回购价格为原价回购,如供应商不进行回购则买方有权终止框架协议。买方对有缺损的物资有回购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回购事宜。投标人需完全承诺上述回购条款,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