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芒康县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昌都市芒康县曲孜卡乡阿出普沟沟水治理及施工场地场平工程位于XZ自治区芒康县境内。项目距芒康县城公路里程104km。芒康县处于XZ与四川、云南交通联系的枢纽地带,是XZ的东大门和XZ联系内地的重要交通通道,是滇藏线(G214)与川藏南线(G318)的交会点,对外交通较为方便。
招标范围:包括扎西扬顶阿出普沟沟水治理工程、施工场地场平工程及道路工程。扎西扬顶阿出普沟沟水治理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1#、2#、3#和4#拦挡坝,扩库开挖及排导槽;施工场地场平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施工场地场平土石方开挖与填筑,边坡支护,场地道路路基工程、排水工程等;道路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阿出普沟后期清淤道路等;以及为本合同工程服务的临时设施项目。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2023年10月15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和监理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附证书复印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在建或已建过(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工期为准)1项及以上高原地区(海拔2000m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水电工程施工项目。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应包含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合同工期等内容)。
3.2.3 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且担任过水电工程的不少于1个项目经理或2个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及任职证明材料(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项目总工程师: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担任过水电工程的不少于1个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或2个项目副总工程师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及任职证明材料。
(3)安全环保副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环保副经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且担任过水电工程的不少于1个项目安全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副经理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及任职证明材料。
(4)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安全环保副经理需提供在投标单位近1年及以上社保缴存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9日 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14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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