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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供热增容改造工程(二期)EP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3-10-10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供热增容改造工程(二期)EP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供热增容改造工程(二期)EP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物资部。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二期工程场址位于热电厂内,新建供热能力750万平方米的供热首站。初步设计范围内(除去一期已施工部分的)全部内容,范围包含新首站施工图设计(含竣工图)、设备及支持软件的采购、催交、监造、整体调试、起重设备取证、业主操作及运维人员培训、验收等。同时EP承包方配合业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专项验收,配合试运行、调试等相关验收,以及项目验收范围内的其它专项。(详见技术规范书)

勘察报告由甲方提供,不在本次招标报价范围内。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2024年1月31日前需交付土建部分施工图;2024年3月31日前交付其余部分施工图。

2.4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 资格要求2:业绩要求。

(1)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至少具有1台供热项目新建、改造EPC总承包的投产业绩或1台独立完成发电工程EPC总承包的投产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168小时试运后移交生产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业绩真实有效的文件;

3.3 资格要求3:拟派团队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8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8日 16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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