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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热电公司2023-2026(三年)电动车辆固废清运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8     浏览:0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2023-2026年(三年)电动车辆固废清运处置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2023-2026年(三年)电动车辆固废清运处置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2 项目规模:2*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3年期,36个月(以招标方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2023-2026年(三年)电动车辆固废清运处置服务

1、米东热电公司灰库、渣库、石膏库及淤泥室管理及卸料、装车、卫生清理等工作;

2、电动车辆固废运输(从米东热电公司至灰场;

3、厂内电动车辆炉渣清运(从米东热电公司渣库至煤场);

4、米东热电公司灰场固废处置的全部工作(包括灰场管理、灰场固废碾压、覆土、洒水、平整、设施维护和灰场道路、平台的清扫、平整等工作)。

详见技术规范书。

10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2026年(三年)电动车辆固废清运处置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2项及以上道路运输业绩或电厂固废处置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招标内容页等)及业主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07 15:19到2023-10-12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0-30 09: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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