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莱芜电厂6、7号机组深度调峰能力确认试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2-301-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莱芜电厂6、7号机组深度调峰能力确认试验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2 规 模:华能莱芜发电 为适应山东电网深度调峰要求,提高机组调峰能力,特进行6、7号机组深度调峰能力确认试验。依据《山东省直调公用煤电灵活性改造后最小技术出力核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对机组进行调峰深度测试,核定机组深度调峰能力;根据要求进行一次调频性能测试及AGC性能测试,确定机组在深度调峰工况下一次调频能力及机组AGC性能。详见招标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华能山东 莱芜电厂6、7号机组深度调峰能力确认试验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5 服 务 期:两个供热季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编写试验方案,并经招标人审核批准,负责召开试验前技术交底工作;试验过程中所有影响机组运行的操作由招标人负责,如出现机组参数异常或环保指标超标等异常状况而短时间无法改善时,应暂时中止试验。投标人协助联系省调确定试验时间,在试验结束后由投标人提供试验报告,并向省调及山东省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报备。
机组在30%、40%额定负荷的工况下,根据相关规范进行机组最小技术出力核定试验。
机组在30%-50%额定负荷范围内,选择不少于2个负荷点,进行一次调频试验;
机组在30%-50%额定负荷范围内,进行AGC性能试验。
详见招标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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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源工程类甲级和电网工程类甲级及以上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不少于1项电网直调电厂涉网试验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联合体投标的要求:不接受业主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的合法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该代理人的社保信息记录以证明该代理人与投标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