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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汕高铁东山岛站站前广场及基础配套项目--站前路、进站匝道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2-12-02     浏览:1    
核心提示:漳汕高铁东山岛站站前广场及基础配套项目--站前路、进站匝道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
  漳汕高铁东山岛站站前广场及基础配套项目--站前路、进站匝道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26273.82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漳州市东山县漳汕高铁东山岛站周边;

2.2.项目建设规模:漳汕高铁东山岛站站前广场及基础配套项目项目--站前路、进站匝道主要包含站前路、进站匝道、疏港路南转西匝道三条道路建设,道路全长约2.58km,宽9~45m,其中:(1)站前路,城市主干路,建设范围K0+017.596~K1+212.249,道路全长1194.653m,标准断面宽40m;(2)进站匝道,城市支路,建设范围全长888.70m、标准断面宽19.5m;(3)疏港路南转西匝道,城市互通匝道,长499.81m、标准断面宽9m。配套建设景观绿化、交通工程、排水、电力、照明、通信等管线工程。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交安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迁改工程。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造价26273.82万元,其中建安费20447.8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本项目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形测量及工程断面测量]、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质量保修等工作。(1)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施工图设计:以建设内容为准,包括本项目所有子项目的新建项目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图纸审查、论证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设计全部工作,并应用BIM技术进行设计。(2)施工范围包括: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项目。(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若有)的采购;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3.2.3条款;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590日历天(勘察工期30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5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有关专家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投标阶段分包单位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3)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如有)为福建省省外建筑企业的]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完成信息登记(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4)根据国家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相关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即本项目不接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6)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含分包单位(如有)]、法定代表人[含分包单位(如有)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5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12月19日 09: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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