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3号泊位扩能改造工程码头激光靠泊系统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福州)码头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福州)码头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3号泊位扩能改造工程码头激光靠泊系统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境内,福州港罗源湾南岸的可门作业区,作业区1#~3#码头腹地作为神华福建罗源湾储煤发电一体化项目工程建设厂址。厂址西南距离福州市区和连江县城分别约55km和32km。
本项目包括1个包,招标范围包括一套码头激光靠泊系统及相应的结构件、配套件等。工作范围包括设计、供货及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指导等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其他: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所有设备30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下宫乡罗源湾电厂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有码头激光靠泊系统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入使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