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VR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体验平台V1.0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06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华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VR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体验平台V1.0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复,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的昭君镇查干沟村南,原煤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本项目拟采购VR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体验平台。 2.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提供VR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体验平台一套,包括培训教室、体验培训室、电教室、走廊展示区内的设备、设施、系统集成、培训课件等;以及以上区域的供货、安装、数据对接、调试、系统更新、升级、售后服务及技术人员培训,在原有培训教室、体验培训室、电教室、走廊的构筑物基础上进行改造、装修装饰。所有设备及系统均需提供三年原厂质保服务。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3 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90天内完成系统集成及调试,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至少1份200万元及以上井工煤矿VR安全体验系统开发及配套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如未提供上述关键页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3日9:00起至2023年10月20日17:00止。
4.3 联系 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