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明珠郑州酒店食品原材料(建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明珠郑州酒店食品原材料(建组)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5000770。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选取3家中标人为郑州酒店提供食品原材料食材(蔬菜类、水果类、肉类、冻品类、干货类、豆类、调味品类、副食品等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中标人评分排名仅作为建组入围资格排名,选定中标候选人排名前3家投标人签供货合同(每月选定其中1家作为当月供应商)。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继续补招直至选取3合格投标人。项目预算:792万元,签订33个月框架合同,结算以实际发生订单为准。需求清单为含税价,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含税单价限价×97.5%。投标人所报折扣率不在有效范围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定价和分配方案。
①合同配送首个周期:本次投标报价为中标人合同期首个周期的执行价(首个周期为合同生效后30日),按中标人折扣率由低到高进行排名。首期配送按以下方式执行:第一名配送13日,第二名配送10日,第三名配送7日。
②首个周期结束后,合同期内配送量分配和价格调整原则:干货调料类、副食品类、点心馅料类这三个类别按供应商的中标价进行供货。其它清单后续的执行价和配送量由招标人根据定价会进行确定。
5.定价会具体流程详见《郑州酒店食品原材料定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6.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改中标后的价格。中标人按招标人的订货量供货,并保证按时配送最新鲜的货物。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人工成本、包装、保险、运输、装卸、税费、售后等服务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中标人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内容而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导致的风险。
7.招标人在合同期内如因业务变更,需调整或终止部分区域的原材料食材采购配送,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充分考虑到此类经营风险,且不能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
8.本项目中标人评分排名仅作为建组入围资格排名,具体配送量按照《郑州酒店食品原材料定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中的分配原则进行配送。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数量平均分配额度签订框架合同,所有框架合同含税总金额为【792】万元。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在所有框架合同额度不超过总金额的情况下,以《郑州酒店食品原材料定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考核分配情况对每个框架合同的额度进行调整,并履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1.6.1交货发点
|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 1 | 食品原材料 |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迎宾大道17号 |
| 除以上服务地点外,招标人有权随时通知中标人增减或变更服务地点,供应商须无条件按更新后地点提供服务。 | ||
1.6.2交货期
| 时间 | 要求 |
| 交货期 | (1)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提前1日将订单以邮件、钉钉、企业微信、金蝶系统等方式发送给中标人,中标人收到订单后在1小时内进行回复确认,双方核对无误后,中标人在收到订单后第二个自然日6:00-7:00之间(结合招标人餐厅实际需求)完成配送。 (2)在突发或紧急情况下,招标人提出临时供货要求时,中标人须全天24小时内随订随送,自收到临时订单起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配送。 (3)对于招标人每次发出的订单,无论订单配送量多少、配送距离远近,中标人均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为招标人完成供货配送服务。 (4)在法定节假日以及省、市举办大型活动期间,中标人须具备及时供应大量物资的能力,以满足招标人的物资需求。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3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 参加,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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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