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陵 柴油轻馏分优化利用项目热高压分离器\Φ3400×15000~16000×82 Q345R(HIC)(招标编号:NWZ250624-2105-08295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热高压分离器\Φ3400×15000~16000×82 Q345R(HIC)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金陵 柴油轻馏分优化利用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热高压分离器\Φ3400×15000~16000×82 Q345R(HIC)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提供主要材料:耐火砖隧道窑的生产线、纳米微孔绝热板的生产线、浇注料的生产线、陶瓷纤维整体模块的生产线,需提供以上四项生产线中的至少三项生产线的实体设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为提供与本公司注册地一致的带经纬度照片的生产线照片和相应设备铭牌照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截止开标之日(标书递交截止时),投标商在中石化物资供应资源管理系统中不应处于停用状态(无论什么原因)。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不应出现因质量问题被金陵 正式取消交易资格的。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如果2024年年报未出,可向前顺延)每年利润总额均小于0的否决。 (4)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买受人提供的《24255DD01EQ05A0 热高压分离器(D-108) 订货图20250506》的技术要求。所有偏离必须在开标前发澄清由业主确认,开标后不接受任何偏离。 (5)商务条款: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或合同价款5%的银行保函),质保期(到货18个月或正常使用12月,以先到为准)满后按规定处理、支付。 对合同条款任何一条提出偏离者,否决其投标。 (6)投标人应具至少1台国内加氢装置,内径≥3.4米、壁厚≥82mm、且正常运行至少10年热高压分离器的制造应用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7)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