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石油 2025-2026储能设备采购(框架协议)光伏储能器(招标编号:NWZ250606-2969-080412)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光伏储能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湖南石油 2025-2026储能设备采购(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光伏储能器 | 40.000 | 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任意三个月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基本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业绩须满足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备国内至少一项用户侧20MWh及以上储能系统业绩或同类产品的销售合同中储能设备生产总容量不低于20MWh。有效业绩或生产能力证明文件包括:相应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等。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未列入有关部门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不属于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购买投标相关产品的主要保单,对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担保,担保期限应不低于除质保期外供货商承诺的产品使用寿命(至少5年)。 (2)投标人提供储能设备的核心部件电芯、电池Pack(电池模组)、一体式储能柜(电池簇)、BMS(电池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等产品的带CNAS和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若中标,合同履行过程中接受招标人不定期组织的质量现场抽检,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停止采购。 (4)质保期内,如经两次以上维修整改,材料稳定性仍与中标人承诺严重不符,影响业主方正常使用,由此带来的行政处罚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须无条件终止本项目及后续项目,将不合格品收回,承担因收回产生的费用,并退回该批次产品的已收款项。 (5)投标人承诺,至少提供5年免费质保期。在质保期内,由于质量问题出现非人为因素、非自然灾害致使设备漏电或相关电路设备隐患事故,应按照该联保机制进行相应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免费的更换、维修的经济损失、漏电损失、隐患事故损失以及由此带来的环保和社会方面所有损失。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