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石油 智能移动储能充电桩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光伏储能器(招标编号:NWZ250605-2969-080112)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光伏储能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河北石油 智能移动储能充电桩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光伏储能器 | 25.000 | 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电芯、电池模块、电池簇、BMS 需提供具有CMA/CNAS或IEC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50台及以上智能移动储能充电桩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供与实际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对应发票,通过发票验真系统核验的相应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所供产品满足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条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承诺:交货时间自订单下达后不超过60天。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承诺:全天候24小时随时响应。提供指导一般性技术故障,自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提出解决问题措施方案;重大技术问题,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解决;需要派员服务时,自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出人员到达甲方现场。特殊情况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要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承诺:所提供设备自设备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出具验收证明之日起算,质保期不少于8年(含电池),质保期内零配件免费维修、更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承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有关绿色环保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