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融通东山宾馆 长城宾馆 选取餐饮服务商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广州融通东山宾馆 长城宾馆 选取餐饮服务商项目(编号:gkzb2025051200010)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餐饮供应商 | 餐饮供应商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具体时间待二楼收回自营后本协议作废) 。
服务地点位于: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2号之十八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内 。
其他: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990000元(人民币)。其中客人自助早餐最高限价不高于40元/人,午餐最高限价不高于100元/人,晚餐最高限价不高于100元/人。员工工作餐中、晚餐最高限价人民币 18元/份。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