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燕分(树脂合成及提纯)5300458207除杂预处理实验装置及产品后处理装置2项招标(K5AE 25-02Z-104)除杂预处理实验装置\0Cr19Ni10 20-370L/h -0.1-0.4MPa 0-150℃(招标编号:NWZ250613-3833-080426)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除杂预处理实验装置\0Cr19Ni10 20-370L/h -0.1-0.4MPa 0-150℃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燕分(树脂合成及提纯)5300458207除杂预处理实验装置及产品后处理装置2项招标(K5AE 25-02Z-104)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除杂预处理实验装置\0Cr19Ni10 20-370L/h -0.1-0.4MPa 0-150℃ | 1.000 | 套 |
2 | 产品后处理实验装置\022Cr17Ni12Mo2 0-400L/h -0.1-0.4MPa 25℃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2024)内相关实验装置制造业绩至少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发票或验收单等凭证复印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1、须满足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 燕山 《除杂预处理实验装置及产品后处理装置技术规格书》要求,技术规格书中星号为实质性技术条件,不符合将否决投标。 2、投标人所提供装置各模块内的设备、产品技术资料真实,实物的技术指标必须与投标技术文件保持一致。须对所提供各模块的主要功能、技术指标进行详细相应说明,只响应“满足”无具体内容视为无效。 3、投标人须根据技术规格书提供符合本套实验装置的PID图、自动控制方案、和设备清单及其详细参数等。 4、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1个月内提供符合本套实验装置的非标设备图纸、装置布局图和设备清单及其详细参数等,工艺流程及控制均需满足要求。 5、招标文件中技术星号项必须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如选用“或相当于”设备、材料,应当在开标前澄清,以澄清后正式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 6、需方不接受只提供部分装置,必须以整套装置的形式交付,并负责后续整体质保调试联运工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质保期限(质量保证期为装置运行12月)内产品因质量问题出现缺陷并影响到工艺正常运行,保证配件更换并协助买方调试至正常运行。产品正常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为需方提供免费1年技术服务,终身维修并保证零配件供应。 2、投标人须具备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能力,须承诺满足需方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3、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供货范围内整套设备的合理匹配负全部责任,保证整套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能安全、稳定、高效、连续地运转。 4、投标人须承诺产品到货时间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