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炼油部5号炼油联合装置2#气分“减油增化”适应性改造项目管束\Φ1500×6000/Φ25-BJS 024-E-3011-LYB 10#(招标编号:NWZ250513-4809-07789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管束\Φ1500×6000/Φ25-BJS 024-E-3011-LYB 10#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炼油部5号炼油联合装置2#气分“减油增化”适应性改造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管束\Φ1500×6000/Φ25-BJS 024-E-3011-LYB 10# | 2.000 | 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投标商需完全响应询价技术文件要求,不接受技术负偏离(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提供设备的工艺计算书(包括传热计算书)、提供设备简图、管束简图以及必要的结构、材料说明。 3、投标方须承诺满足项目标的物数字化交付具体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或制造商须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A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以及制造资质),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至今,在石油化工类似工况下至少3台(公称直径大于等于1500mm)且投用3年及以上的高效冷凝管换热器的成功运行业绩,并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复印件、竣工图、最终用户签字盖章的用户证明(含用户名称、设备名称、投用时间、运行是否正常等情况说明信息)等证明材料,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请购文件内容如与资格审查项有冲突,一切以资格审查项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