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能化公司公用工程运行部盐泥委托转移处置项目盐泥转运处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公用工程运行部盐泥委托转移处置项目盐泥转运处置 | 12000.0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不能参加竞标。 (3)投标人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刚性填埋,刚性安全填埋库容大于1.2万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4)属于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不分标段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分标段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也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同或类似业绩1项且单份合同金额≥50万元,或合同期不少于1年的业绩。业绩要求附合同彩色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2)投标人拟派驻
3.1.4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或各类备案的商业查询平台(天眼查、企查查等)的查询结果为准)。 (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发生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以信用 和天眼查上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1)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含HSE)等原因被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状态。(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3)投标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在以往三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规则的行为。以上内容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驻本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