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765)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扎鲁特旗绿色能源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扎鲁特旗“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方案编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规划方案编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风电勘察设计-扎鲁特旗绿色能源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实施方案编制(CHDTDZ046/16-QT-76501):按照招标方及地方政府主管相关要求,开展本项目规划方案前期资料的收集:围绕、自治区“十五五”能源相关政策,立足扎鲁特旗土地水、煤矿、有色金属、铝等资源,促进可再生能源与有色金属、铝等行业融合发展,提出适合扎鲁特旗能源发展的规划建议,有效推动能源与产业协调发展,开展新能源资源分析及开发布局专题研究,开展产业布局梳理及电力需求分析专题研究,开展新能源支撑产业转移开发方案及模式专题研究:参加地方政府以及甲方组织的审查会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出具最终的规划方案。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规划方案编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勘察设计-扎鲁特旗绿色能源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实施方案编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能源电力相关规划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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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