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6/17-SB-01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湖北发电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 #1机组B循环水泵提效改造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660MW燃煤发电机组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施工工期25天,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循环水泵-#1机组B循环水泵提效改造(CHDTDZ136/17-SB-01701):1、结合现场实际及循环水系统参数重新设计泵壳、泵轴及叶轮,提升泵运行效率并保证泵出口压力、流量等参数适配当前循环水系统。 2、原有电机及控制系统利旧并与新泵适配。 3、保持现有循环水系统进口、出口流道不变对泵体基础部分进行重新建设。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循环水泵-#1机组B循环水泵提效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项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循环水泵供货业绩,且提供的供货业绩要求设备投运时间满足1年以上稳定运行,并取得用户评价证明文件(公司章)。【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及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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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