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1/17-SB-03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 西藏华电昌都芒康昂多1800MW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电能量采集系统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芒康昂多1800MW、贡觉拉妥8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设备采购,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具体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自动化仪器仪表及元器件-电能量采集系统采购(CHDTDZ111/17-SB-03001):电能量采集系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昂多#1升压站、昂多#2升压站、拉妥#1升压站、巴塘远程控制室: (1)电能量采集系统:含电能量采集终端、抄表软件、后台服务器及电度表等; (2)电能量采集系统采购软、硬件的设计、制造、试验、配套、供货、送检、保险、包装、运输和现场开箱交接、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调试、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培训服务等; (3)规定的备品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自动化仪器仪表及元器件-电能量采集系统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2项200MW及以上新能源场站或220kv及以上变电站(汇集站或升压站)电能量计量系统(含主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以及电能表)合同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