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88/17-QT-05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 莱城发电厂3号煤场燃煤接卸输送方式优化改造输煤系统主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4×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6月15日-2025年8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带式输送机装置-3号煤场燃煤接卸输送方式优化改造输煤系统主设备(CHDTDZ188/17-QT-0560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 莱城发电厂3号煤场燃煤接卸、输送方式优化改造输煤系统主设备采购,主要包括1套管状带式输送机及配套附属设备及5套带式输送机及配套附属设备、曲线落煤管、双密封导料槽、2套电动单侧卸料器及配套附属设备、1套电动三通及配套附属设备、2套盘式除铁器及配套附属设备、1台除杂物机等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供货以及配合指导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带式输送机装置-3号煤场燃煤接卸输送方式优化改造输煤系统主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制造生产管带机设备的能力,需提供托辊自动生产线简介及配套图片等以证明投标人具备上述能力。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投运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管径400mm及以上管带机设备的超一年供货投运业绩,同时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3项单机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输煤系统皮带机的供货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或总包方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超一年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