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352)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广东华电韶关乐昌云沙100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1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周内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人员到位开展工作,合同生效且项目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风机基础浇筑第一方混凝土、主体工程开工后6个月内首台风机具备并网条件、主体工程开工后9个月内全部风机具备并网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施工总承包-乐昌云沙100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标段(CHDTDZ046/16-ZB-35201):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及升压站的勘察设计、供货[不包含:箱变、主变、风机(含塔筒、锚栓)、GIS]、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含涉网试验)、调试、试运行、物资及设备代保管、移交生产、达标投产验收、与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水保、土地、消防、规划、开工及并网等证照办理、各专项验收等一揽子工作、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及项目施工有关的协调等内容(不含送出线路)。。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乐昌云沙100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b.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a.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单体项目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 b.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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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